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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促会团体标准《民营经济督查员 调解员 调研员聘任与工作规范》正式发布

日期:2026-04-09       来源:

近日,北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(以下简称“民促会”)团体标准《民营经济督查员 调解员 调研员聘任与工作规范》(标准编号:T/BPEDA 0002-2026)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,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。该标准的发布,标志着民促会在推动民营经济领域规范化建设、完善行业自律与服务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

一、标准制定背景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各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,充分发挥民促会作为沟通政府、科研机构与企业桥梁纽带的职能作用,强化对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的监督、协调与调研,规范民营经济督查员、调解员、调研员的聘任与管理工作,民促会依据《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组织行业专家、实务工作者及会员单位代表,历时数月完成了该标准的起草、征求意见、技术审查等程序,最终形成并发布。

二、主要技术内容

本标准规定了民营经济督查员、调解员、调研员的术语和定义、总则、聘任与管理、岗位职责与工作规范、权利与义务、考核与奖惩及保障措施,适用于三类人员的选聘、聘任、履职、考核、解聘等相关工作。核心内容包括:

  • 任职条件:明确基本条件和岗位专项条件,坚持政治引领、专业适配、公开公正、自愿参与原则。

  • 聘任程序:规范推荐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综合评估、公示与聘任四阶段流程,确保选聘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  • 岗位职责:清晰界定督查员的政策监督职责、调解员的纠纷化解职责、调研员的调查研究职责,并配套具体工作规范。

  • 考核奖惩: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体系(总分100分),从履职实绩、工作规范、能力与态度、服务对象评价四个维度评价,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,并配套相应奖惩措施。

  • 保障措施:从组织、工作、风险防控、培训、激励等方面为受聘人员履职提供全方位支持。

  • 附录:提供聘任协议、保密承诺书、工作报告等规范性范本,便于实际操作。

三、标准发布意义

该标准的发布实施,将为民促会建设一支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责任心强的民营经济服务队伍提供制度保障,有助于:

  1. 规范聘任管理:建立公开、公正、择优的聘任机制,确保受聘人员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、专业能力和道德操守。

  2. 提升服务效能:清晰界定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,保障督查员、调解员、调研员依法依规、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、协调、调研职能,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。

  3. 优化营商环境: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行业自律与纠纷调解工作提质增效,及时反映企业诉求、总结推广经验,为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
四、下一步工作

民促会将依据本标准,正式启动民营经济督查员、调解员、调研员的选聘工作,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,确保标准落地见效。同时,民促会将继续发挥行业组织作用,围绕民营经济发展需求,研制更多实用、管用的团体标准,助力首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欢迎广大会员单位、民营企业及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民促会标准化工作,共同推动民营经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
北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
2026年4月9日